若住民入住後不習慣可向本家辦理退住,並按實際入住天數收取費用。
可直接電話聯繫本家告知您方便參觀之時間或者直接至本家即有專人帶領參觀。
(連絡電話:05-2762306轉分機105或106)
洗腎病患可居住於本中心,但有關洗腎醫療服務,由長者或家屬自行安排。
本家於養護大樓6樓設有復健室,每週三次並安排合約醫院派遣的復健師至本家為有復健需求之住民進行復健。
養護住民:每月養護費用25,200元整,不包含耗材費用。
※入住時繳納月費、保證金,退住時保證金等待扣除月費、耗材費、陪診費、交通費、救護車費、醫療費用…等,等候在歸還。
本家特約醫院為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倘若您的親屬需至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可由本家人員陪同,若非本家特約醫院則需由家屬自行陪同或酌收車資、陪診費、代拿藥等費用。
(本機構目前可接受嘉義縣、市政府的身心障礙托育補助申請條件)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
※申請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之本市民且經本府轉介收托(容)於日間扥育或住宿養
護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
※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辦理 。
※受理單位: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 全戶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含原始除戶戶籍謄本)
- 若仍在學者檢附在學證明。
- 低收入戶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至區公所申請)。
- 申請書。
- 申請人私章。
- 身心障礙證明須附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報告。
(資料來源:嘉義市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